根据线索,这艘货船从非洲装运后,将穿过马六甲海峡,伺机在我国沿海非设关地偷运走私入境。然而启运后不久,这艘小型货船就“消失”了——为掩人耳目,他们关闭了船舶AIS定位系统,成了一艘海上的“幽灵船”。(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 简称AIS系统),由岸基(基站)设施和船载设备共同组成。AIS系统配合全球定位系统(GPS)将船位、船速、改变航向率及航向等船舶动态结合船名、呼号、吃水及危险货物等船舶静态资料由甚高频(VHF)向附近水域船舶及岸台广播,使邻近船舶及岸台能及时掌握附近海面所有船舶之动静态资讯,得以立刻互相通话协调,采取必要避让行动,有效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此外,正常远洋运输的船舶一般都是万吨级以上,而走私团伙购买的这艘货船只有1600吨,船况差,抗风浪性也差,遇到恶劣的天气非常容易发生倾覆。
厦门海关缉私局民警表示,“为了牟取高额非法利益,走私团伙不惜‘刀尖上舔血’,从非洲出发,不经中转直接越洋向我国进行走私,这些手法在我们案件侦办的历史上是很少见的,可以说是非常疯狂。”
厦门海关缉私局民警:“当这艘目标船舶进入视线时,所有人都紧张又兴奋,我们也很怕万一他们没能抵过风浪在海上就倾覆了。”
然而,从船上现场抓获的11位船员却有不少可疑之处,他们大多是东南亚籍的外籍船员,每当警察们询问船上情况,他们就摆摆手用英语回答“I don’t know(不知道)”。根据查证,这艘原本在国内购买的船,也注册成了外籍。
犀牛属高度濒危物种,目前全球现存5个品种,野生犀牛仅剩约2.5万头,犀牛角制品属于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保护的珍贵动物制品,我国于1981年成为该公约缔约国,禁止犀牛角国际贸易。
办案民警介绍称,非洲部分国家为保护犀牛,在犀牛的角部都植入芯片,建立犀牛的身份系统。经过我们的检查,多达70余块的犀牛角含有芯片信息,可以进一步证实了走私货物来自非洲。
此次查获的犀牛角,有110件有轻微损坏,应该是直接从犀牛身上完整取下来的,其余的35件根据大小、外观可以确认是从不同的犀牛角上切割而来,大约近100只犀牛惨遭杀害。”
该案走私团伙是一个有组织的、专业性极强的走私团伙,团伙成员包括长期网上在逃人员,具有逃避打击的经验;骨干成员邱某剧被抓获时随身携带20多张境内外电话卡。
此外,该团伙雇佣外籍人员担任船员,将国内购买的作案船只更换注册国籍;走私船舶经过专门改装便于应对海上临检。为躲避监控,走私运输期间,除在马六甲海峡临时打开船只AIS识别系统,其余时间均将其关闭,船只航行至我国海域附近时均贴外海航线行进,并伺机联系船舶将走私货物过驳至境内,隐蔽性强、查缉难度大。
2020年9月9日,厦门机场海关在执行金边飞抵厦门的MF8692次航班监管任务时,查获象牙制品两件,共计175.4克。
2020年1月,厦门海关所属邮局海关邮递物品监管科查验关员在对一件来自意大利的邮件进行查验时,发现其过机图像特殊,怀疑是象牙制品,查看申报品名为音像制品,明显与图像不符,遂对其开箱彻查,发现箱内为一支疑似象牙工艺品,该工艺品上有明显十字交叉纹,经拉曼测试为象牙。此工艺品重670克,是近几年来该关在邮递渠道查获的最大的象牙制品。
2015年11月,厦门海关在一批申报进口的檀香木中,查获涉嫌走私夹藏的象牙57根,重118.8公斤,预示着至少有30头以上的大象惨死。
2020年9月,厦门海关立案侦办一起濒危物种制品海马干走私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涉嫌走私进口海马干17768尾,共计36.082公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海马干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品,且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所列濒危物种,属国家限制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年10月,厦门海关破获一起走私濒危物种深海长尾鲨案,查获深海长尾鲨鱼骨1979千克。
日前,上海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干鱼骨头,申报重量为10.8吨。现场关员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为大量黑灰色和米黄色骨头,种类较为繁杂。
为谨慎起见,现场关员立即联系专业机构,经鉴定,确认其中1979千克货物为深海长尾鲨鱼骨,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所列物种。
据该案嫌疑人交代,其在境外购买该批深海长尾鲨鱼骨,拟走私进境后用于提取制作软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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